中国RoHS最新发布-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》公开征求意见​
发布时间:2024-11-29 浏览数:466

近日, 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,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了包括对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》在内的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(征求意见稿)征求意见的通知。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,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2025年1月18日,如有不同意见,可在公示期间填写《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》进行反馈。

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》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、标识要求与合格评定要求,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、销售和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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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更新技术内容


1

电器电子产品管控有害物质种类增至十大类


将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管控有害物质种类由六大类增至十大类,保持与国际行业要求一致(新增 4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有害物质(PAEs):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(DBP)、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、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(BBP)和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)己酯(DEHP)的管控限值);




2

统一使用检测方法


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含量限值指标检测方法中,统一使用 GB/T 39560(所有部分)“电子电气产品某些物质的测定”系列标准方法(IEC 62321(所有部分),IDT),以保障行业RoHS 符合性检测结果准确性和一致性;


3

增加标识要求


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中,新增二维码、屏显等数码表述相关标识信息方式和要求,以降低企业RoHS管控成本;


4

增加符合性声明相关要求

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符合性声明时,增加技术支撑文件中检测报告覆盖产品有害物质高风险组件要求,以提升行业RoHS“自我申明”合格评定结果整体可信度。


5

增加检验规则相关要求

增加了检验规则、支撑行业持续保障电器电子产品常规生产过程RoHS符合性质量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信息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