含简易表格|检验检测机构在人员的选择、授权、监督、监控、培训、能力确认和能力评价等方面要求
发布时间:2024-12-27 浏览数:432

依据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要求,对人员的选择、授权、监督、监控、培训、能力确认和能力评价进行整理分析如下:

一、人员的选择

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关系,签订劳动合同,并确保人员具备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。人员的选择应基于其受教育程度、专业技术背景、工作经历、资质资格和技术能力,以满足工作需要。关键岗位人员,如技术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,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,并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。


      二、人员的授权

授权签字人应经单位提名并授权,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组考核合格。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,并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熟悉相关准则及技术文件的要求。同时,授权签字人应具备对检验检测结果做出评价的判断能力,并在其技术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。



 三、人员的监督和监控

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对人员的监督和监控机制,确保实验室人员的行为和操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。人员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并纠正人员操作不当或失误,防止检验检测结果的不准确。人员能力监控的目的是评估实验室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水平,确保他们具备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资质和能力。监督和监控应包括制定完善的监督计划和程序,定期对实验室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,发现问题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,并进行跟踪验证。


四、人员的培训

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实施人员培训计划,以提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。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,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。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职业道德、岗位职责、认可文件、实验知识、仪器使用、检验检测应用、设施等方面的培训。培训人员应包括授权签字人、技术负责人、采样员、检测员、报告编制员、报告审核员、质量监督员等关键岗位人员。


五、人员的能力确认和能力评价

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有从事抽样、检验检测、签发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、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进行能力确认,并持证上岗。能力确认应包括对其教育、培训、经验、技能的评估。同时,检验检测机构应定期对人员进行能力评价,以确保其持续具备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能力。能力评价可以基于人员的工作表现、技能测试、客户反馈等方式进行。


综上所述,依据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要求,检验检测机构在人员的选择、授权、监督、监控、培训、能力确认和能力评价等方面应建立完善的机制,以确保人员的专业性和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。